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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商业可持续是普惠金融的理想状态
2016/1/21  中国银行业杂志

《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中国普惠金融第一个系统的发展规划,表明了国家对普惠金融事业的重视,对普惠金融的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不过,普惠金融中仍有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和摸索。


对普惠金融“商业可持续”的理解

《规划》中将普惠金融定义为“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发展普惠金融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后者指发挥政府在政策扶持等方面的作用,包括差别化存款准备金、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信贷政策和贴息、补偿、奖励、税收扶持等财税政策。

问题是,如果靠这些优惠政策才能使金融机构有动力去开展普惠金融,那是真正的“商业可持续”吗?

笔者认为,“商业可持续”有多种层次。最高层次,是不需要任何优惠政策,完全市场化地开展,并且能达到和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同等回报水平;最低层次,对应着商业不可持续,靠财政拨款或捐赠维持着公益、扶贫、福利性质的服务。

在这两者之间有不同层次的可持续程度,主要是在一定的扶持、优惠政策下基本能做到可持续发展。一般都将“商业可持续”理解为针对服务提供者的角度,其实还要从服务接受者的角度看,他也得付出适当的价格去接受这种服务,以保证自己能持续获得服务。例如贷款,服务获得者得“好借好还”,才能“再借不难”,还有借助贷款经营,脱贫后不再返贫。供需双方都要“商业可持续”。《规划》中也提到普惠金融服务主体包括“从事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的组织或机构”,它们更难做到商业可持续。个人认为,如果这个定义中去掉“商业”二字,包涵度将会更广一些。联合国等机构对普惠金融的定义中,也经常强调可持续,但似乎一般没加“商业”,而是说财务和机构的可持续(financial and institutional sustainability,“Building Inclusive Financial Sectors for Development”联合国2006年)。能够长期稳定地获得财政补贴或捐赠而持续提供服务的机构,并非“商业”可持续,但也是“可持续”。以商业性为主,但需要一定补贴或政策扶持才能做到可持续的,是否能叫“商业可持续”,那就看理解或定义了。

“保本微利”的状态是否算作可持续?很多NGO,不以盈利为目的,试图保持“保本微利”的状态,但可能无法吸引优秀人才、更多资金、提供更好服务,实际上规模难以做大,也很难长期持续。

对金融机构、对商业资本来说,仅仅是“保本微利”是不够的,他们更看重机会成本,即与其他业务相比投资收益率如何这一问题。若以RAROC为衡量指标,假设公司信贷的RAROC是16%,而小额信贷的RAROC是12%,那肯定会有更多的资金资源配置到公司信贷上。要提高小额信贷的RAROC,一个办法是靠金融机构自身,如提高贷款利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降低风险成本(不良率)。这其中当然有各种困难,比如运营成本,小额信贷肯定远高于公司信贷;风险成本,不同时期、地区有很大差异。另一个办法就是靠政府,以上述各种货币财税政策,给金融机构补足4%的收益差额。但这只是理想状态,其中有很多问题,比如优惠政策力度是否足够?补贴等真金白银的政策,财政是否能有那么多钱,而且具体要补多少?补给金融机构,存在金融机构因管理不力、存在道德风险而拉低了RAROC,却因普惠之名而要求补贴的风险。补给客户,会刺激超额的信贷需求,无息低息贷款,“不贷白不贷”(关于补贴型贷款导致的市场扭曲和寻租有很多研究)。

普惠金融强调的是享有金融服务的机会公平。普惠金融的提出,经历了从小额信贷、微型金融到普惠金融的历程。信贷服务一直是普惠金融的核心内容。有观点认为,金融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包括获得信贷的权利。这当然是个崇高的理念,但看起来似乎和货币信贷理论存在一定的矛盾。货币银行学教科书中,都会讲贷款5C(品质、能力、资本、抵押、经济环境)分析方法、借款人财务报表分析技术、信贷配给理论等,只有具有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人,才可能获得贷款,提供贷款本身是一种商业行为,而非公共服务。即使是“富人”或大公司,申请贷款都可能被银行拒绝或不能获得其期望的额度。

更深层次地理解,“普惠”强调的是获得金融服务、包括信贷服务的机会公平。即金融机构不能因认为“穷人”不可能还款而将其贷款申请都拒之门外。但正如一切机会公平都不能保证结果公平,金融机构遵循信贷技术和内部标准提供小微信贷,总还是会有一部分客户无法达到其条件而不能获得贷款,这也并不违反普惠金融的理念。

贷款之外的其他服务,如存款服务,金融机构也有服务成本的问题,例如银行网点需要达到盈亏平衡点,否则就需要裁撤(若作为当地唯一的金融机构不允许裁撤,政府应该予以一定补贴);国外很多银行都有开户起点金额要求,相比之下中国的银行已经算是非常普惠了。

高利贷是否是普惠金融?它为有需求的人解决了正规信贷的不可得问题。因其价格过高,并不被认为是普惠金融。但它从古至今,不需要借助任何政府政策扶持,就算被打击都能(在黑市)顽强地存在,似乎倒是“商业可持续”的。高利贷是一个以市场化的高价格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市场。

与高利贷市场对比,我们可以更清晰地发现,普惠金融的难点就在于,服务成本高,但又要以“可负担的成本”、“合理的价格”提供服务。特别是贷款利率,政府和客户总希望能降低,但如果供给不足,证明利率并没有达到供需均衡点。《规划》提到“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购买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优惠政策”,本意看来也是要降低借款人总成本。不过,如果保险公司能够通过这一商业性的业务盈利,那商业银行自己把保费加进贷款利率中应该一样能起到覆盖风险的作用。除非是,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大于单家银行,做到了风险的分散。小微企业贷款更需要的还是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


负责任的金融

《规划》提出“完善普惠金融法律法规体系”,特别是“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体系”,和国际上要求金融机构负责任地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趋势是一致的。略有缺憾在于,对普惠金融提供者的权益保护强调不足。

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CGAP网站上一篇文章,《负责任的金融》(Responsible Finance),提出负责任的金融是一种开展业务的方式——始终使产品、流程和政策围绕将客户摆在中心地位的原则而不断改进。普惠金融更需要做负责任的金融,因为客户群体更为弱势。促进负责任的金融主要有三个措施, 一是对消费者保护的监管,服务条款要清晰透明,防止消费者的过度借贷等问题,二是行业本身的自律,制订行为的标准和原则(需要“不作恶”的原则),三是消费者教育,提升其金融能力,帮助消费者采取负责任的行为,保护自己免遭伤害(我国很多P2P骗局,也表明了中国消费者的“金融能力”有多么欠缺)。

CGAP的这篇文章还指出了微型金融三个重要问题,笔者颇为赞同、深有感触。

一是使产品和商业模式更负责任。用迈克尔•波特的观点,可以说就是要在企业的商业模式中内嵌创造“共享价值”。

二是平衡好客户、服务提供者和投资人的利益。关于微型金融投资回报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包括:多高的利润率是不合适的?服务提供者如果通过改进运营效率提高了利润,它就有义务降低价格或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吗?是否有些投资者过分压榨服务提供者,对其提出不合理的资本回报率目标?是否有些服务提供者得到的补贴太多了?笔者认为这一条很重要,不能只强调哪一方的利益。目前中国似乎是更多强调“客户”的利益。但对金融机构的权益保护,也就是建立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保障金融机构债权,似乎强调的力度和保障的措施不够。《规划》中提到“注重培养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但这主要得靠法治建设。我国小微信贷供给不足,一个重要原因是客户违约成本低,金融机构维权成本高,法院诉讼难、执行难。公众只看到面对借款申请人银行俨然“强势群体”(实质是银行需要甄别、筛选借款人),看不到贷款发放出去后银行就是“弱势群体”了。个人破产法似乎至今也没排上立法议程,其实这部法律对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既不能对实在无力还款的人过度催收,要给他们重新开始、建立信用的机会,又不能让恶意逃废债的人还过得特别滋润,将骗贷、逃废债务作为生财之道。

三是在社会绩效评价中,要更重视衡量客户产出(client outcomes),即客户是否通过微型金融,境况得到了改善。这方面的评估是最为复杂和困难的。多数研究证明小额信贷改善了客户状况。但也有一些相反的案例,例如在印度等一些国家,商业资本过度介入小额信贷行业,产生了对穷人的过度借贷,导致很多借款人最后还不起款自杀,国内也有文章称调研发现有的农户、小微企业为贷款支付了较高的利息,自身只是维持简单再生产,并没有真正受益。从我们行客户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通过贷款还是大大改善了自身的生产、生活条件。但如果企业扩大生产后没有销路、应收账款不能收回、企业陷入困境,贷款就会成为其不能承受之重。


印尼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商业可持续的启示

邮储银行在开办小额信贷业务之前,曾经广泛地学习世界上各种小额信贷模式。经过学习和比较,我们认为尤努斯格莱珉模式并不适用于大型商业银行(个人认为对中国其他小微金融服务者来说,技术上的借鉴意义也有限,它值得学习的更多是情怀和理念),欧洲的微贷技术和印尼人民银行(BRI)的管理模式,更适合邮储银行学习。

在信贷技术上,邮储银行在2008年到2010年间,接受德国政府技术援助,和德国技术合作公司(GTZ,后改为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合作开展“小额信贷和零售银行业务项目”。在管理上,多次派团去BRI认真深入学习,借鉴了BRI的一些管理经验。比如,BRI有一项政策,按时还款几期免一期利息,这是为了避免很多小微客户没有金融意识,认为逾期几天没关系,浪费银行大量人力去催收。我们认为这是培养客户按时还款、诚信意识的一个好办法,于是在邮储银行也实行了这一政策,这在中国是第一家。当然,学习国外经验主要是在起步阶段,我们也结合中国情况作了大量本土化改造。具备一定经验后,近年来邮储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作了很多管理和产品创新。

笔者曾在2008年、2012年两次去BRI学习。为何BRI成为世界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小额贷款业务的成功典范?从外因看表现为信用环境总体较好,利差较高。重要原因一是全民信仰宗教,约88%的人信仰伊斯兰教,二是土地私有,可抵押、转让。2012年时小额贷款利率为月利率1.2%-1.5%(合年利率14.4%-18%)。当时资金成本约5.5%(利息成本4.00%+营销成本0.10 %+奖励成本1.40 %)。一年期公司贷款利率约8.5%-9%。也就是小额贷款的利率约为公司贷款的2倍。印尼的通胀率2008年高达11.06%,但2011年降至3.65%,期间BRI的小额贷款的利率基本保持稳定(笔者两次去学习,BRI都说小额贷款月利率1.2-1.5%)。小额贷款从2007年至2011年不良率都在2%以下(这是核销后的数据,我们询问核销率有多少,BRI未讲数据,称核销的并不多),而非国有企业的公司信贷不良率,在2008、2009年金融危机期间曾高达7%以上,2011年降到3%以下。我们问他们如果小微客户“跑路”了怎么办,他们对此问题感到不能理解,问客户怎么会找不到,他以后不需要金融服务了吗。从中也反映出其诚信环境优于我国。

但就在印尼,其他金融机构也不是都能把小微做得像BRI一样成功。内因是BRI战略定位清晰、专注小额贷款、管理体系完善(轮岗、信贷经理管户上限控制、信贷规模大的网点拆分等都执行得很好)。BRI小额贷款的RAROC可能高于公司信贷。2011年时BRI资产规模为印尼银行业第二名,利润为第一名,超过资产规模第一名曼德利银行(以公司贷款为主)。这使得BRI全行上下对坚持零售银行战略充满信心,坚定执行。

BRI坚持公司信贷不超过贷款的20%,80%都是零售信贷,但它的资产规模仅合人民币3000多亿元,它有4800多个营业所、1300多个服务站,员工总数高达8.7万人。显然这并非资产规模几万亿元的大型商业银行可以完全效仿的商业模式。相比之下,另一个以小微金融而著称的银行——美国富国银行,2013年末资产规模15270亿美元(年报数据),有6000多个网点,26万员工,2013年6月末单户1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357亿美元(美国小企业局SBA数据,富国在美国各金融机构中排名第一),将此数与其年末资产和贷款余额相比,仅占其资产规模的2.3%,贷款余额的4.3%。

但在国内,一些地方信用环境较恶劣,在经济正常的情况下,小微企业客户逃废债务情况也时有发生,在近年来经济下行背景下,很多原来重点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的银行不良率显著攀升,RAROC低于公司信贷,这使得涉农、小微贷款几个“不低于”的要求完成较为困难,坚持小微信贷的战略难以持续贯彻。


普惠金融的光荣与艰辛

《规划》中的第二部分,也就是具体措施的第一条,就是“健全多元化广覆盖的机构体系”,提出要“充分调动、发挥传统金融机构和新型业态主体的积极性、能动性”。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供给侧”——提供普惠金融的机构,不仅需要微型金融机构,更需要正规金融机构,因为后者在提供普惠服务方面的网络、资金实力是专门的微型金融机构难以达到的。从全球范围来看,邮政金融机构、储蓄银行都是普惠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全球实体网点最多的法人金融机构,在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方面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也将普惠金融服务作为自身重要的发展战略。

笔者从2007年到2013年初在邮储银行从事小微信贷业务管理,经历了行内小微信贷的初创阶段,真心觉得小微信贷是一个值得全身心投入的事业。银行既履行了企业社会责任,和客户共赢,也能获得适度的利润,客户获得发展的机会。小微信贷业务兼具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从业者带来个人和企业价值实现的成就感。给小微企业客户贷款很多时候是“雪中送炭”,而发放公司贷款基本上都是“锦上添花”。我们有些客户从在我行贷几十万的小额贷款,到企业规模扩大,贷几百万、上千万的小企业贷款,我们和客户共成长,真正做到“进步,与您同步”,感到非常自豪。

但小微信贷的管理难度也是相当大的。一是人员约束。小微信贷是劳动密集型业务,如邮储银行有小微企业信贷经理3万多人,管户压力很大,劳动量基本饱和,若要再扩大业务规模,受到人员不能持续增长的硬约束。二是风险管理压力。贷款前如何识别判断客户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逾期后如何应对,都是对信贷人员的考验。应用“大数据”、依托产业链发放贷款能节约人力,邮储银行也在逐步增加这些新技术、新业务模式的应用,但很多农户、小微企业贷款还不具备这些条件,需要信贷人员实地调查,应用编制简单的财务报表等信贷技术。

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小微客户抗风险能力更差,生产经营更易受到影响,银行选择符合条件客户难度加大。以前说小微企业是“河床上的企业”,多为贴近客户衣食住行的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小,实际上也并非如此,经济下行期小微企业可能更为脆弱,成片出问题,风险完全不独立,“大数法则”不起作用。小微信贷的客户经理都深刻体会催收的艰辛,客户从贷款前的笑脸相迎到逾期后的恶语相向,甚至有殴打催收人员的情况。而且各行不良贷款责任追究,经济处罚和内部处理都是很严格的,在小微不良率较高的地方,员工视小微信贷为畏途。当然,在业务发展较好、不良率控制得较低的分支行,员工从事小微信贷的积极性很高,前台柜员都愿意去竞聘信贷经理。优秀信贷人员很多都提升到领导岗位,实现了个人的成长。

邮储银行的普惠金融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果,也面临着很多考验和挑战。我们一直在不断思考和实践,迎接这些挑战,将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需要更好地结合。

商业可持续的普惠金融是一个伟大的理想,任重而道远。金融机构、政府相关部门和全社会都需要持续付出努力。